雙重標準是人的一個弱點,在還沒踩到痛處前,既得利益始終被認為理所當然,這些美麗的臭樹就是這樣賞了我一巴掌。
美國地大,環境優美,四處綠意盎然大家都知道,而且樹木越多,樹齡越老,該區地段就越高級,常常樹林間就隱匿著一棟天價的房子。
周末到「公園」踏青,很多就像去台灣的溪頭跟杉林溪,差別在於這裡不用深入山區,車停路邊走個50公尺就會被古木參天包圍,而且他們的特色是,幾乎保持原始的樣貌,作為安全的籬笆從不是堅固的水泥,而是佈滿青苔的木頭,有時還東倒西歪,要是有涓涓細流,也不會看到任何的防護措施,或是美化的工程,總之野生動物在這裡怎麼過活,你就得跟著入境隨俗。
如果要說公園裡最被人為破壞的地方,那就屬遊樂設施了,不過你不會有違和感,因為它從來就不是公園的主角,總是偏安在角落匯聚著孩童銀鈴的笑聲。
直到上周末,我們一如往昔的在公園蹓躂,灌飽了芬多精,聞膩了草香後,打道回府準備結束一天優閒的時光。
就在踏進家門前,順手拿出信箱裡整疊的郵件時,我們收到了一封來自政府的信,內容大意是有人投訴我們家前面的人行道不平整,要求我們必須改善,如果我們不找人處理,政府也會請人來修補,但不管怎麼說,費用就是算在你頭上,政府粗估金額折合台幣約3萬元左右。
我衝出去探查四周發現,就是路邊兩棵大樹擠壓造成的,其中一棵還不在我們家的範圍內。
「有沒有搞錯啊?路是公家的,而且地板被樹根隆起的情況很輕微啊!洋人也太嬌貴了!我要去把樹砍掉!」火冒三丈都不足以形容我當時的情緒。
其實我本來就知道美國有這一條規定:凡是住家四周的公用地包括植物,都歸屋主所有與維護;但人很奇怪,踩到痛處時,就會極力撇清關係,並且想一些意氣用事的行為,譬如砍樹,砍樹在這裡是違法的行為,即使那棵樹長在自家後院,一旦樹幹周長超過142公分,要是事先沒備好充足的理由,而膽敢動它一根寒毛,明天你就會到法院台前說:「我有罪。」
這是樹木第二次在我家作亂了,距離上次也還不到一年,那次是因為鄰居院子裡的樹根亂竄,把三家圍籬擠的亂七八糟,好在那棵樹不夠粗,不需申請,我們三家全數通過把它剷除,否則大家永遠一家親,互通門戶沒辦法設邊界。
其他深受樹木騷擾的苦主們,有的剛搬進新家沒多久,樹根插破家裡的水管,導致整個大淹水,花了10多萬台幣將水管繞道;還有把家裡地基舉的跟地震肆虐過一樣,清完樹根,樹依舊老神在在的杵在那,這些都還是私人領土,自己找個師傅看要做到什麼程度自己決定。
這次遇到住家外的公用地,我急忙上在地社團發問,原本想請大家推薦師傅,因為刻板印象直指政府估算的金額一定比較貴,想不到大家口徑一致,沒給政府做,也要在信中附上的廠商名單中挑一個,因為他們熟知政府的規格,而且保證做到好,要是隨便請隔壁老王來施工,政府驗收不過,還會要你重新再做一次。
然而,樹根持續成長中,你無法根治這個問題,但可以在不傷害大樹的生命下,趁這難得的機會清理一下樹根。
我腦袋止不住邪惡的想法:官。商。勾。結。
不過社團成員卻沒有這樣認為,似乎就是一件稀鬆平常的事,感覺住在美國的人一輩子至少都要碰到一次以上。
原來過去這麼恣意享受的美景,不是靠公民意識或者政策規畫就可以撐起的,背後還有一連串看似不平等的責任歸屬,也許正因如此,整個環境才能得以保持綠油油的一片。
這件事給我的衝擊不僅是荷包大失血,更重要的是,年初回台住在婆家的那兩個禮拜,我每天看著號稱新店最後一塊綠地,在各種工程車進駐下,最後夷為平地了,聽說要改建為住宅區還有一間小學,聽說老樹會移植他處,還有更多的聽說是我們不願聽到的「炒地皮」,唯一能確定的是,綠綠的一片不見了,儘管台灣已經有越來越多人替樹木爭取留命,但始終敵不過「整體」的考量。
護樹的觀念要深植台灣人的心還有得等,我自己也沒高尚到哪,否則就不會為了這次政府的來信而忿忿不平,這件事放到台灣只會被當作茶餘飯後的異鄉傳奇,我依舊在國外當個護樹小尖兵,雖然有一部分是出於被迫,同時我也逐漸喪失對台灣土地發聲的權力,因為大家會指著我的鼻子說:「你就是在國外享樂,會倒楣的,也輪不到你。」
但她永遠是我的故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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